新疆招生考试网(为何不能像高考一样出成绩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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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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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疆招生考试网,为何不能像高考一样出成绩后填报?
河南濮阳市,我们这里也是先填报志愿,再考试,再出成绩。填报前老师会给讲一个各个高中的情况,每个高中会有一个往年分数线和招生人数让家长参考。自己大体能上哪个学校心里也有预期了。这里中招录取的原则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因此第一志愿可报与平时的水平相对或稍高一点的学校,下一个志愿要比平时水平报得稍低一点形成一个由高到低的梯度。这样考生在考试中一旦超常发挥或出现失常时,不至于因未报自认为不可能去的学校而遗憾。考生应当把喜欢的学校放在前面,精心排好志愿顺序,做到每一批每一个志愿都有用,以增加录取机会。
首先录取的是过了分数线的优等生,叫统招生。然后录取的是高中根据各初中学校的毕业人数,按比例分配给的名额,叫分配生,分配生也有分数线,名额没用完,会拨给其他学校,这其实也是照顾一些教育资源和水平偏低的学校。分配生和统招生待遇,学费都相同!
报志愿可以报两个学校,让从各个一类高高中里选一个,从二类民办高中(指各高中分校)选一个。这个二类的学费很高,每年21000元。比民办二本还厉害,确实不少,量力而行。
祝孩子们中考取得好成绩。
2. 填报志愿在家怎么打印?
前提是家里必须要有电脑和打印机。
1、首先,登录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在左侧导航栏目中选择普高志愿填报。
2、打开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信息页面,选择查询所报志愿。
3、打开查看志愿页面,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出高考志愿填报表。
3. 档案里没有高考报名登记表怎么办?
档案里没有高考报名登记表可以补办。
1、省招生考试院有历年的高考档案存档,可以去生源地的省招生考试院询问,不过需要当时的高考考号才能查询,在省招生考试院可以查到当年的高考成绩单、高考体检表、志愿表和高考报名登记表,都是电子存档,不是原档,可以让考试院打印出来,盖招生考试院章。
2、现在的报名表等档案全部采用电子档,可以去高考所在地教育局查找(时间太长,估计会被删除),另外在学校的招就处会有电子档,这个一般在学生毕业以后才会删除,可以去大学档案室,让档案室找出当年新生入学登记表,找到那一份,让学校盖章即可。
3、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去一趟高中所在的教育局。找到相关查询学生信息的部门就能很快找到想要的信息,这个需要本人亲自去跑教育局。
高考报名表,又叫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表,是各省考生参加高考前必须填写的信息表。
主要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报名号、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等,主要是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必须填报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后,就有了参加当年高考的资格,因此,报名表也可视为参加高考的资格凭证。
4. 新疆考生怎么查高考成绩?
新疆考生查高考成绩, 可凭考生号和密码, 上新疆招生办官网。
5. 招生考试网注册了登不进去怎么办?
无法登录的原因主要有:1、虽然密码账号是正确的,但不区分大小写,无法登录;
2、网络态势不好,输入账号密码然后传输和输出包丢失或网络状况不佳;
3、如果平台被维护或更改,可能无法登录;
具体原因将首先排除。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建议客服解决。
6. 2023博士考试时间?
21级硕士研究生考博的时间是在研三,也就是2023年1月上旬或2月下旬报名,三月份考试。考博时机会较大和考研很大不同的是,考博可以报相同专业的几个学校,只要学校的入学考试不在同一时间,大多数学校都在每年的三月份。考博指报考博士生的考试,博士研究生考试分为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两种,一般来说春季考试,九月份入学。
7. 甘肃省警察学院2021招生简章?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GansuPoliceVocationalCollege.
主管部门:甘肃省公安厅;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2834。
第五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办学地点
(一)兰州市城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二)兰州市皋兰校区: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第六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是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八条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我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
(一)公安专业: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特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
(二)普通专业:司法警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社区矫正、网络舆情监测、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心理咨询、现代文秘、法律事务、社会工作、建筑消防技术、运动训练、司法鉴定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第十一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及甘肃省相关文件要求按需编制,其中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二条普通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对安保技防及基层社会治理等专门人才的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
第五章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三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四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六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双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七条体能测评。凡报考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测评项目需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最终条件和要求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报考普通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一条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二十二条报考普通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种残疾。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双眼矫正视力均为5.0及以上。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
第二十三条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四条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对照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第七章招生办法
第二十五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具体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详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通知要求。
第二十六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安排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安专业无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第二十七条普通专业志愿填报
(一)甘肃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第二次填报志愿时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其他省区考生根据本省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二)甘肃报考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具体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详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通知要求。
第二十八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在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基础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录取时,在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九条我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被我院公安专业录取的考生,将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第八章复审复查
第三十条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普通专业学生报到后,按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二条我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三十四条普通专业学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和网络舆情监测等专业毕业生依照学院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相关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司法警务、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专业毕业生可根据学院与新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托克逊县等地公安、人社部门达成的意向性毕业生就业意见双向选择就业;上述专业毕业生也可以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制式服装费按标准收取。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等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按照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的“订单式培养、定向就业”协议议定的标准收取专业技能培训、考证等费用。特定的专业培训和考证自愿选择,费用自主缴纳。
第三十六条学生待遇及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七条我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学院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5683321。
第三十八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邮政编码:730200;
(二)招生咨询电话:1999313272519993132726;
(三)招生专题网址:
http://www.gsjcxy.com/category/zsjy;
(四)学院网址:http://www.gsjcxy.edu.cn;
(五)学院微信公众号: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第三十九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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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疆招生考试网,为何不能像高考一样出成绩后填报?
河南濮阳市,我们这里也是先填报志愿,再考试,再出成绩。填报前老师会给讲一个各个高中的情况,每个高中会有一个往年分数线和招生人数让家长参考。自己大体能上哪个学校心里也有预期了。这里中招录取的原则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因此第一志愿可报与平时的水平相对或稍高一点的学校,下一个志愿要比平时水平报得稍低一点形成一个由高到低的梯度。这样考生在考试中一旦超常发挥或出现失常时,不至于因未报自认为不可能去的学校而遗憾。考生应当把喜欢的学校放在前面,精心排好志愿顺序,做到每一批每一个志愿都有用,以增加录取机会。
首先录取的是过了分数线的优等生,叫统招生。然后录取的是高中根据各初中学校的毕业人数,按比例分配给的名额,叫分配生,分配生也有分数线,名额没用完,会拨给其他学校,这其实也是照顾一些教育资源和水平偏低的学校。分配生和统招生待遇,学费都相同!
报志愿可以报两个学校,让从各个一类高高中里选一个,从二类民办高中(指各高中分校)选一个。这个二类的学费很高,每年21000元。比民办二本还厉害,确实不少,量力而行。
祝孩子们中考取得好成绩。
2. 填报志愿在家怎么打印?
前提是家里必须要有电脑和打印机。
1、首先,登录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在左侧导航栏目中选择普高志愿填报。
2、打开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信息页面,选择查询所报志愿。
3、打开查看志愿页面,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出高考志愿填报表。
3. 档案里没有高考报名登记表怎么办?
档案里没有高考报名登记表可以补办。
1、省招生考试院有历年的高考档案存档,可以去生源地的省招生考试院询问,不过需要当时的高考考号才能查询,在省招生考试院可以查到当年的高考成绩单、高考体检表、志愿表和高考报名登记表,都是电子存档,不是原档,可以让考试院打印出来,盖招生考试院章。
2、现在的报名表等档案全部采用电子档,可以去高考所在地教育局查找(时间太长,估计会被删除),另外在学校的招就处会有电子档,这个一般在学生毕业以后才会删除,可以去大学档案室,让档案室找出当年新生入学登记表,找到那一份,让学校盖章即可。
3、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去一趟高中所在的教育局。找到相关查询学生信息的部门就能很快找到想要的信息,这个需要本人亲自去跑教育局。
高考报名表,又叫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表,是各省考生参加高考前必须填写的信息表。
主要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报名号、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等,主要是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必须填报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后,就有了参加当年高考的资格,因此,报名表也可视为参加高考的资格凭证。
4. 新疆考生怎么查高考成绩?
新疆考生查高考成绩, 可凭考生号和密码, 上新疆招生办官网。
5. 招生考试网注册了登不进去怎么办?
无法登录的原因主要有:1、虽然密码账号是正确的,但不区分大小写,无法登录;
2、网络态势不好,输入账号密码然后传输和输出包丢失或网络状况不佳;
3、如果平台被维护或更改,可能无法登录;
具体原因将首先排除。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建议客服解决。
6. 2023博士考试时间?
21级硕士研究生考博的时间是在研三,也就是2023年1月上旬或2月下旬报名,三月份考试。考博时机会较大和考研很大不同的是,考博可以报相同专业的几个学校,只要学校的入学考试不在同一时间,大多数学校都在每年的三月份。考博指报考博士生的考试,博士研究生考试分为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两种,一般来说春季考试,九月份入学。
7. 甘肃省警察学院2021招生简章?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GansuPoliceVocationalCollege.
主管部门:甘肃省公安厅;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2834。
第五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办学地点
(一)兰州市城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二)兰州市皋兰校区: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第六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是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八条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我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
(一)公安专业: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特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
(二)普通专业:司法警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社区矫正、网络舆情监测、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心理咨询、现代文秘、法律事务、社会工作、建筑消防技术、运动训练、司法鉴定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第十一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及甘肃省相关文件要求按需编制,其中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二条普通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对安保技防及基层社会治理等专门人才的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
第五章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三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四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六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双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七条体能测评。凡报考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测评项目需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最终条件和要求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报考普通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一条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二十二条报考普通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种残疾。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双眼矫正视力均为5.0及以上。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
第二十三条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四条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对照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第七章招生办法
第二十五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具体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详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通知要求。
第二十六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安排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安专业无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第二十七条普通专业志愿填报
(一)甘肃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第二次填报志愿时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其他省区考生根据本省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二)甘肃报考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具体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详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通知要求。
第二十八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在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基础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录取时,在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九条我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被我院公安专业录取的考生,将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第八章复审复查
第三十条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普通专业学生报到后,按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二条我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三十四条普通专业学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和网络舆情监测等专业毕业生依照学院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相关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司法警务、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专业毕业生可根据学院与新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托克逊县等地公安、人社部门达成的意向性毕业生就业意见双向选择就业;上述专业毕业生也可以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制式服装费按标准收取。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等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按照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的“订单式培养、定向就业”协议议定的标准收取专业技能培训、考证等费用。特定的专业培训和考证自愿选择,费用自主缴纳。
第三十六条学生待遇及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七条我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学院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5683321。
第三十八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邮政编码:730200;
(二)招生咨询电话:1999313272519993132726;
(三)招生专题网址:
http://www.gsjcxy.com/category/zsjy;
(四)学院网址:http://www.gsjcxy.edu.cn;
(五)学院微信公众号: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第三十九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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