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的错误(非恒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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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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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马非马的错误,非恒道也?
众所周知,“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这句话出自于老子《道德经》中,老子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和文学家,也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我理解的意思是:道——万物规律,道是万物起源之根本,但道并非恒久不变。可以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句话结合起来来理解,相当于宇宙起源多种学说中的一个版本,道,佛,儒各有各的信仰与宗旨,对万物之源,事物的发展与进化都有自己的说法。其实也是大同小异的。道家学派便以道为物、人、事、景象、空间等之源头。而物、人、事、景象、空间等可命名与“名”。当然,你也可以说它不叫道,可起源尽头是道,也就是说你们能看到和能反驳的只是道衍生出来的一种变化。我更片面的理解为,你们能看得到的道,那就不能叫作正真的道,那只是表象而已。名也是如此。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延续出阴与阳,阴阳便成万物,万物又源于道,这是给我们后人画了一块很大的一个饼啊。[抠鼻][抠鼻][抠鼻]
说归说,笑归笑,其实这句话的解释,有无数个版本。谁对谁错,不得而知。非要有个正确答案,估计也只能等我们的老祖宗“老子”托梦解释了。
2. 这三个道字的含义是什么?
现在市面上大部分《道德经》是通行本,是阉割、变形版,与老子的本意有差异。
我仅喜欢马王堆帛书版的《道德经》,哪才是真正原版。
(图片来自于百度文库截图)
3. 为什么有人认为粤语是一种语言?
这个问题简单的回答:粤语在中国古代其实就是语言中的一支。后来全国有了普及的普通话后,粤语以及其他语言在中国都成了地方方言了,这一点没错的。不过粤语在世界上也有国家把它定性为国语。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它是语言也没有错的。主要这种说法分国内与国际罢了!那么在国内,由于普通话的强势,粤语是地方方言。可在国际上,它就是语言,也是联合国公认的合法语言之一。国内人基本上把粤语当成方言,而港澳台、东南亚,欧美等外商基本上认同粤语就是语言。一般说粤语是语言的,也基本上是外商与港澳台地区的人。说白了,在国际上,粤语与普通话是具有同等合法地位的。再加上粤语系的人在全球有经济话语的份量,因此外国人学习粤语的人仅次于普通话。尤其是东南亚许多国家,还把粤语、闽南语、客家话中的一支当成了国家中的第二支语言,其历史原因都是华人移民所造成的。而移民中,以广东、福建沿海一带的人居多。再加上香港的国际金融地位,中国南方一带的人基本上都会一点粤语。那么这些人把粤语当成语言也十分正常的!毕竟语言就是用于对外交流与沟通的。所以说,说粤语是方言的,针对于国内;而说粤语是语言的,针对于国外,甚至是国际性的。广东、广西讲粤语的当然以语言为豪了!不过其他方言,尤其以普通话为首的人绝对不允许粤语与其并列为语言的。因此国内叫粤方言。
总之,不管国人承不承认粤语是语言的,世界各国都承认粤语是语言的。那么粤语在国际上是公认的语言,这也说明了中国官方起码是默认的。并说明了在国际上,粤语与普通话是并列关系的存在。也就是说,是语言还是地方方言?总要有个国家确认,并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并非以使用人数来确认语言或方言的。粤语就是国家使用语言之一,在国际上与普通话的地位同等。反之,沒国家确认不得到国际社会认可都是方言。所以粤语既是方言,也是语言。在国内由于普通话的强势地位,粤语沦为方言罢了!其实它就是世界公认的一种语言。而且不仅仅粤语,其实如蒙古语、朝鲜语、哈萨克斯坦语、俄语、巴基斯坦语、印度语等外国语在中国也有地区使用,它们都是世界公认的语言。而在中国它们都是方言,这是中国在语言统一性所造成的。说白了!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融合同化史,语言是唯一完整保留下来的传承。因为中国原本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才是其根本!许多国人为了语言的统一性与人文的统一性,也就想把祖宗留给我们的个性化的文化遗产毁掉,让国人失去民族性的文化,才有争论粤语是否是语言这个问题的存在。
在此打个比方,全世界都同讲一种语言,那么世界的多样性与多元化文化就根本不存在了,这样的世界能有创造力与创意么?相信全世界都讲英语了,中国人也会不同意的。这就是个人观点!当然了,如果全世界同讲一种语言,人与人沟通交流会变得沒有阻碍的,也沒有了地域性的人文与习俗了。不过人与人的矛盾才是社会和谐进步的源泉,落叶归根才是人的本性。从世界范围上与历史上看,只有灭族,才消失其一个民族的语言。个人观点:不管粤语是方言还是语言都好。在普及普通话的同时,地方方言不可遗弃。因为世界上的人都讲入乡随俗与落叶归根的。而且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从语言上区分的。例如,京剧、粤剧、潮剧、黄梅戏……等等,还有粤语歌、闽南歌、潮语歌、客家歌、新疆歌、蒙古歌……等等。它们需要用地方方言去表达的,代表了一个地方的文化特色与乡土风情。如果全国都不使用方言了,很多民俗民风具有地方特色的东西会从此消失的。
4.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说的错误在于?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普遍性是同类个别事物的共同本质,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普遍性也只能通过特殊性才能显示出来。马的毛色有很多种,但无论什么颜色的马都是马,“白马非马”即割裂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5. 逻辑思维的三大基本规律?
逻辑基本规律有三条: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
一、同一律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须和自身保持同一。同一律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在同一思维中须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第二,在同一思维过程中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也就是说,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同一思考、同一表述、同一交谈、同一论辩)中,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某相概念,就自始至终在这个唯一确定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讨论什么论题,就讨论什么论题,不能偏题、跑题,不能在讨论某个论题的名义下实际讨论别的论题。
二、不矛盾律
不矛盾律是指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同真,必有一假。 两个判断互相矛盾,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两个判断互相反对,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在对当关系中,同一素材的a 判断和o 判断是矛盾关系,a 判断和e 判断是反对关系。再如“此君是男性”和“此君是女性”这两个断定互相矛盾,因为二者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而“此君姓张”和“此君姓李”互相反对,因为二者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不矛盾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必须否定其中的一个。否则,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三、排中律
排中律是指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排中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的一个。否则,就会犯“两不可”的错误。 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肯定,也不能同时都否定。同时都肯定,要犯“自相矛盾”的错误;同时都否定,要犯“两不可”的错误。 对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同时都肯定,可以同时都否定。同时都肯定则违反不矛盾律,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同时都否定则不违反排中律。
6. 怎么从哲学的角度理解郭德纲调侃于谦的?
谢邀。怎么从哲学的角度理解郭德纲调侃于谦的:“你妈怀的是双胞胎,出生的时候死了一个,死的是你,你是你哥哥”?
郭德纲的相声里面说到这个,实际上是利用这个段子来戏谑、调侃于谦,类似于无大小的“你怎么不死去?”这类台上话,只不过是转了个弯说出来,其实本意就是“你死了”,“你其实是个死人”。
这是相声的口活,骂了人,却让人不能还嘴。因为你要绕清楚这里面的弯弯,得废老大的劲,还不一定想得过来,回嘴自然就回不上了。
其实这就是个歪理,根本就不用哲学角度就能辩个清楚明白。
这个段子最早出现是在马志明的相声里,郭德纲和于谦属于借包袱,并非首创。不过再要往前找补的话,可以追溯到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有个双胞胎兄弟,小的时候夭折了,马克吐温总是跟别人谈起这个事情,非常严肃的说,“所有人都以为活下来的是我,其实不是,我是我弟弟,淹死的人是我。” 当他一本正经地说这个话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幽默感。这种感觉看上去确实很烧脑,给人一种奥数思维的感觉。
所以才有朋友问要如何从哲学角度来看。
其实这个段子咱们一二三四地捋清楚,就知道与哲学思维没什么关系。
这其实就是一个逻辑错乱的问题。
类似于“鸡生蛋、蛋生鸡”,我们只要搞清楚名实的关系,就很简单了。这个在我们老祖宗,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家就已经解决了这类问题。
回到郭德纲的段子,“你妈怀的是双胞胎”,那么假设于谦的父亲为这对双胞胎已经取好了名字,就叫“于大谦”、“于小谦”,出生的时候,死了一个,剩下的这个叫做于谦,对应着在肚子中的“于大谦”或者“于小谦”,也就是我,我们把出生前后看作两种状态命名,就完全不会产生他这个段子里面的有悖常理的推断“死的是你,你是你哥哥”。
因为死的是“于小谦”,生下来的是“于大谦”,那么站在眼前的这个“你”自然就是“于大谦”,而“于大谦”是“于小谦”的哥哥,所以“你是你哥哥”这种说法的狡猾之处其实就是把两个“你”混淆了。第一个“你”指肉体的、现存的“你”,而第二个“你”是指胎死腹中的“于小谦”——只能说你是你死掉的双胞胎弟弟的哥哥。
前面都是烟雾弹,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第二个“你”,实际上是指“于小谦”,而不是站在面前的“于谦”。
应该是说清楚了,不知道看官听清楚没有。
放到马克·吐温的故事中,其实有一些不同。马克·吐温的话相对更有逻辑,那是因为他的情况不一样,双胞胎都活下来了,而在成长的过程中,哥哥淹死了(一定要明确这一点),弟弟活了下来。但是大家分不清楚,或者说因为某些原因错认了,以为淹死了的是弟弟,就认为哥哥活下来了。
假设双胞胎兄弟分别叫马克·吐温,马克·吃温,实际上马克·吐温淹死了,马克·吃温活了下来。大家就称呼马克·吃温为马克·吐温,而由于年龄太小(可能都不会说话),马克·吃温就以马克·吐温的名字继续生存、长大,并且自以为是马克·吐温。
这就是马克·吐温说自己不是自己的原因,因为它实际上是马克·吃温,却是马克·吐温这个名字的所有者。他这故事的逻辑错误和郭德纲于谦段子的是一样的,就是故意用“我”来混淆说话的这个人和名字之间的差别。
说话的人是现实存在的,而名字是一种附着,是一种人存活下来的综合体现。这两者之间其实完全不能划等号,否则那些冒名顶替的不就真的成为了那个人?
“我是我弟弟,淹死的人是我。”这句话看起来很幽默,很让人深思,实际上我们分清楚名实,问题就清清楚楚。第一个“我”是指说话的人,是真我,第二个“我”,是“马克·吐温”这个名字,第三个“我”是“马克·吐温”名字下原来的那个人。
所以这句话的正常表述其实是:
我是马克·吐温的弟弟,淹死的人是马克·吐温。
看吧,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与哲学关系基本为零。当然,你一定要往哲学方面去靠,甚至思考到“我是谁?谁是我?”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人间万事,皆可哲学嘛。
7. 有哪些著名有趣的诡辩论?
白马非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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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马非马的错误,非恒道也?
众所周知,“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这句话出自于老子《道德经》中,老子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和文学家,也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我理解的意思是:道——万物规律,道是万物起源之根本,但道并非恒久不变。可以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句话结合起来来理解,相当于宇宙起源多种学说中的一个版本,道,佛,儒各有各的信仰与宗旨,对万物之源,事物的发展与进化都有自己的说法。其实也是大同小异的。道家学派便以道为物、人、事、景象、空间等之源头。而物、人、事、景象、空间等可命名与“名”。当然,你也可以说它不叫道,可起源尽头是道,也就是说你们能看到和能反驳的只是道衍生出来的一种变化。我更片面的理解为,你们能看得到的道,那就不能叫作正真的道,那只是表象而已。名也是如此。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延续出阴与阳,阴阳便成万物,万物又源于道,这是给我们后人画了一块很大的一个饼啊。[抠鼻][抠鼻][抠鼻]
说归说,笑归笑,其实这句话的解释,有无数个版本。谁对谁错,不得而知。非要有个正确答案,估计也只能等我们的老祖宗“老子”托梦解释了。
2. 这三个道字的含义是什么?
现在市面上大部分《道德经》是通行本,是阉割、变形版,与老子的本意有差异。
我仅喜欢马王堆帛书版的《道德经》,哪才是真正原版。
(图片来自于百度文库截图)
3. 为什么有人认为粤语是一种语言?
这个问题简单的回答:粤语在中国古代其实就是语言中的一支。后来全国有了普及的普通话后,粤语以及其他语言在中国都成了地方方言了,这一点没错的。不过粤语在世界上也有国家把它定性为国语。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它是语言也没有错的。主要这种说法分国内与国际罢了!那么在国内,由于普通话的强势,粤语是地方方言。可在国际上,它就是语言,也是联合国公认的合法语言之一。国内人基本上把粤语当成方言,而港澳台、东南亚,欧美等外商基本上认同粤语就是语言。一般说粤语是语言的,也基本上是外商与港澳台地区的人。说白了,在国际上,粤语与普通话是具有同等合法地位的。再加上粤语系的人在全球有经济话语的份量,因此外国人学习粤语的人仅次于普通话。尤其是东南亚许多国家,还把粤语、闽南语、客家话中的一支当成了国家中的第二支语言,其历史原因都是华人移民所造成的。而移民中,以广东、福建沿海一带的人居多。再加上香港的国际金融地位,中国南方一带的人基本上都会一点粤语。那么这些人把粤语当成语言也十分正常的!毕竟语言就是用于对外交流与沟通的。所以说,说粤语是方言的,针对于国内;而说粤语是语言的,针对于国外,甚至是国际性的。广东、广西讲粤语的当然以语言为豪了!不过其他方言,尤其以普通话为首的人绝对不允许粤语与其并列为语言的。因此国内叫粤方言。
总之,不管国人承不承认粤语是语言的,世界各国都承认粤语是语言的。那么粤语在国际上是公认的语言,这也说明了中国官方起码是默认的。并说明了在国际上,粤语与普通话是并列关系的存在。也就是说,是语言还是地方方言?总要有个国家确认,并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并非以使用人数来确认语言或方言的。粤语就是国家使用语言之一,在国际上与普通话的地位同等。反之,沒国家确认不得到国际社会认可都是方言。所以粤语既是方言,也是语言。在国内由于普通话的强势地位,粤语沦为方言罢了!其实它就是世界公认的一种语言。而且不仅仅粤语,其实如蒙古语、朝鲜语、哈萨克斯坦语、俄语、巴基斯坦语、印度语等外国语在中国也有地区使用,它们都是世界公认的语言。而在中国它们都是方言,这是中国在语言统一性所造成的。说白了!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融合同化史,语言是唯一完整保留下来的传承。因为中国原本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才是其根本!许多国人为了语言的统一性与人文的统一性,也就想把祖宗留给我们的个性化的文化遗产毁掉,让国人失去民族性的文化,才有争论粤语是否是语言这个问题的存在。
在此打个比方,全世界都同讲一种语言,那么世界的多样性与多元化文化就根本不存在了,这样的世界能有创造力与创意么?相信全世界都讲英语了,中国人也会不同意的。这就是个人观点!当然了,如果全世界同讲一种语言,人与人沟通交流会变得沒有阻碍的,也沒有了地域性的人文与习俗了。不过人与人的矛盾才是社会和谐进步的源泉,落叶归根才是人的本性。从世界范围上与历史上看,只有灭族,才消失其一个民族的语言。个人观点:不管粤语是方言还是语言都好。在普及普通话的同时,地方方言不可遗弃。因为世界上的人都讲入乡随俗与落叶归根的。而且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从语言上区分的。例如,京剧、粤剧、潮剧、黄梅戏……等等,还有粤语歌、闽南歌、潮语歌、客家歌、新疆歌、蒙古歌……等等。它们需要用地方方言去表达的,代表了一个地方的文化特色与乡土风情。如果全国都不使用方言了,很多民俗民风具有地方特色的东西会从此消失的。
4.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说的错误在于?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普遍性是同类个别事物的共同本质,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普遍性也只能通过特殊性才能显示出来。马的毛色有很多种,但无论什么颜色的马都是马,“白马非马”即割裂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5. 逻辑思维的三大基本规律?
逻辑基本规律有三条: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
一、同一律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须和自身保持同一。同一律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在同一思维中须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第二,在同一思维过程中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也就是说,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同一思考、同一表述、同一交谈、同一论辩)中,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某相概念,就自始至终在这个唯一确定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讨论什么论题,就讨论什么论题,不能偏题、跑题,不能在讨论某个论题的名义下实际讨论别的论题。
二、不矛盾律
不矛盾律是指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同真,必有一假。 两个判断互相矛盾,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两个判断互相反对,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在对当关系中,同一素材的a 判断和o 判断是矛盾关系,a 判断和e 判断是反对关系。再如“此君是男性”和“此君是女性”这两个断定互相矛盾,因为二者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而“此君姓张”和“此君姓李”互相反对,因为二者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不矛盾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必须否定其中的一个。否则,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三、排中律
排中律是指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排中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的一个。否则,就会犯“两不可”的错误。 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肯定,也不能同时都否定。同时都肯定,要犯“自相矛盾”的错误;同时都否定,要犯“两不可”的错误。 对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同时都肯定,可以同时都否定。同时都肯定则违反不矛盾律,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同时都否定则不违反排中律。
6. 怎么从哲学的角度理解郭德纲调侃于谦的?
谢邀。怎么从哲学的角度理解郭德纲调侃于谦的:“你妈怀的是双胞胎,出生的时候死了一个,死的是你,你是你哥哥”?
郭德纲的相声里面说到这个,实际上是利用这个段子来戏谑、调侃于谦,类似于无大小的“你怎么不死去?”这类台上话,只不过是转了个弯说出来,其实本意就是“你死了”,“你其实是个死人”。
这是相声的口活,骂了人,却让人不能还嘴。因为你要绕清楚这里面的弯弯,得废老大的劲,还不一定想得过来,回嘴自然就回不上了。
其实这就是个歪理,根本就不用哲学角度就能辩个清楚明白。
这个段子最早出现是在马志明的相声里,郭德纲和于谦属于借包袱,并非首创。不过再要往前找补的话,可以追溯到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有个双胞胎兄弟,小的时候夭折了,马克吐温总是跟别人谈起这个事情,非常严肃的说,“所有人都以为活下来的是我,其实不是,我是我弟弟,淹死的人是我。” 当他一本正经地说这个话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幽默感。这种感觉看上去确实很烧脑,给人一种奥数思维的感觉。
所以才有朋友问要如何从哲学角度来看。
其实这个段子咱们一二三四地捋清楚,就知道与哲学思维没什么关系。
这其实就是一个逻辑错乱的问题。
类似于“鸡生蛋、蛋生鸡”,我们只要搞清楚名实的关系,就很简单了。这个在我们老祖宗,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家就已经解决了这类问题。
回到郭德纲的段子,“你妈怀的是双胞胎”,那么假设于谦的父亲为这对双胞胎已经取好了名字,就叫“于大谦”、“于小谦”,出生的时候,死了一个,剩下的这个叫做于谦,对应着在肚子中的“于大谦”或者“于小谦”,也就是我,我们把出生前后看作两种状态命名,就完全不会产生他这个段子里面的有悖常理的推断“死的是你,你是你哥哥”。
因为死的是“于小谦”,生下来的是“于大谦”,那么站在眼前的这个“你”自然就是“于大谦”,而“于大谦”是“于小谦”的哥哥,所以“你是你哥哥”这种说法的狡猾之处其实就是把两个“你”混淆了。第一个“你”指肉体的、现存的“你”,而第二个“你”是指胎死腹中的“于小谦”——只能说你是你死掉的双胞胎弟弟的哥哥。
前面都是烟雾弹,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第二个“你”,实际上是指“于小谦”,而不是站在面前的“于谦”。
应该是说清楚了,不知道看官听清楚没有。
放到马克·吐温的故事中,其实有一些不同。马克·吐温的话相对更有逻辑,那是因为他的情况不一样,双胞胎都活下来了,而在成长的过程中,哥哥淹死了(一定要明确这一点),弟弟活了下来。但是大家分不清楚,或者说因为某些原因错认了,以为淹死了的是弟弟,就认为哥哥活下来了。
假设双胞胎兄弟分别叫马克·吐温,马克·吃温,实际上马克·吐温淹死了,马克·吃温活了下来。大家就称呼马克·吃温为马克·吐温,而由于年龄太小(可能都不会说话),马克·吃温就以马克·吐温的名字继续生存、长大,并且自以为是马克·吐温。
这就是马克·吐温说自己不是自己的原因,因为它实际上是马克·吃温,却是马克·吐温这个名字的所有者。他这故事的逻辑错误和郭德纲于谦段子的是一样的,就是故意用“我”来混淆说话的这个人和名字之间的差别。
说话的人是现实存在的,而名字是一种附着,是一种人存活下来的综合体现。这两者之间其实完全不能划等号,否则那些冒名顶替的不就真的成为了那个人?
“我是我弟弟,淹死的人是我。”这句话看起来很幽默,很让人深思,实际上我们分清楚名实,问题就清清楚楚。第一个“我”是指说话的人,是真我,第二个“我”,是“马克·吐温”这个名字,第三个“我”是“马克·吐温”名字下原来的那个人。
所以这句话的正常表述其实是:
我是马克·吐温的弟弟,淹死的人是马克·吐温。
看吧,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与哲学关系基本为零。当然,你一定要往哲学方面去靠,甚至思考到“我是谁?谁是我?”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人间万事,皆可哲学嘛。
7. 有哪些著名有趣的诡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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